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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條件和附期限有什么區(qū)別?

幫考網(wǎng)校2021-06-25 11:27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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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條件和附期限都是合同中的約定,但它們的含義不同。

附條件是指合同中約定的一項條件,只有滿足該條件,合同才能生效或繼續(xù)履行。例如,一份房屋租賃合同中,約定如果房屋損壞超過一定程度,租賃合同將自動終止。在這種情況下,租賃合同的生效或繼續(xù)履行取決于房屋是否損壞超過一定程度,這就是附條件。

附期限是指合同中約定的一段時間,在這段時間內(nèi),合同生效或繼續(xù)履行,超過這段時間,合同自動終止。例如,一份勞動合同中,約定雇傭期限為一年,一年后合同自動終止。在這種情況下,合同的生效或繼續(xù)履行取決于時間的限制,這就是附期限。

因此,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區(qū)別在于,附條件是一項具體的條件,而附期限是一個時間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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