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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謹慎保管和記憶你的密碼,以免泄露和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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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法律職業(yè)資格考試時間已經(jīng)確定,小伙伴們有在復習嗎?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通過考試,今天幫考網(wǎng)分享了法考的選擇題模擬試題,一起來看看吧!
1.甲急需償還“套路貸”,如若不還性命難保。甲于是向乙借款100萬元,乙要求甲提供擔保。甲找到朋友丙,要丙為自己的借款提供擔保,被丙拒絕。甲威脅丙,若丙拒絕提供擔保,就殺了丙的妻子。丙連忙為甲的借款提供了擔保。以下說法正確的是:
A.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都屬可撤銷合同
B.乙、丙之間的保證合同為可撤銷合同
C.基于合同的相對性,保證合同當事人乙、丙之間不存在脅迫,故乙、丙之間的保證合同有效
D.如果乙、丙訂立保證合同時,乙知道甲的脅迫行為,那么受害人丙享有撤銷權,否則,由于乙是善意的,丙不享有撤銷權
【考點】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(脅迫)
【答案】B。解析:脅迫的構成要件有四:(1)故意預告實施危害;(2)對方因此陷入恐懼(脅迫與恐懼具有因果關系);(3)對方因恐懼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(恐懼與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具有因果關系);(4)脅迫具有不正當性(目的不正當、手段不正當、目的與手段結合的不正當)。因脅迫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:(1)因脅迫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(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條);(2)因脅迫訂立但未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,為可撤銷的合同(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條);(3)因脅迫訂立的遺囑無效(《繼承法》第二十二條)。因脅迫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,非可撤銷。A項錯誤,不當選。
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脅迫,無論相對人于訂立合同時是否知悉第三人的脅迫行為,受害人均享有撤銷權。此點與第三人欺詐不同,原因是,脅迫的危害性較重。須注意:這里的第三人采狹義的理解,不包括當事人的代理人、傳達人。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丙和乙。當事人均未實施脅迫,但保證合同以外的甲對丙實施了脅迫。由于脅迫的危害性巨大,故無論乙訂立合同時是否知悉第三人甲的脅迫行為,受害人丙均享有撤銷權。B項正確,當選。C、D兩項錯誤,不當選。
故本題選B。
【思路點撥】注意因脅迫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區(qū)分為不同的情形。
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內(nèi)容了,希望對你們有一定的幫助。想要了解更多的試題信息,可以關注幫考網(wǎng)法律職業(yè)資格考試頻道的更新。最后,預祝大家在考試中一切順利,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績!
38秘書資格考試證書怎么補辦?:秘書資格考試證書怎么補辦?補辦時需提交以下資料:(一)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(二)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無花邊相片1張;(三)登載證書遺失聲明的報紙(須屬國家認可公開發(fā)行)。登報紙內(nèi)容必須包含以下內(nèi)容:姓名,證書編號,級別,職業(yè)工種,聲明遺失。
86行政責任,民事責任,刑事責任都有什么?:行政責任,民事責任,刑事責任都有什么?民事責任包括:停止侵害;返還財產(chǎn);恢復原狀;賠償損失;支付違約金;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;賠禮道歉。行政責任包括 1.行政處罰:罰款;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;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;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、暫扣或吊銷執(zhí)照;行政拘留;其他行政處罰。2.行政處分:警告、記過、記大過、降級、撤職、開除。刑事責任包括 1.主刑:拘役;有期徒刑;無期徒刑;死刑。2.附加刑:罰金;